股票什么发行?
一、股票的发行方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低于5%; (4)股东人数至少300人;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公司股票经证监会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还应当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交易规则等。 二、新股发行的流程 新股的发行流程一般如下:
(一)制定招股说明书 股份公司筹备完成后,由董事会向证监会提交有关材料,经证监会审查同意后,颁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同时,还要制作招股说明书,作为向公众发行证券的法律文件。
(二)申购新股 投资者可根据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购。 (三)审核与配售 申购结束以后,证监会对有效申购进行核查,对凡持有申购代码相同,但不同股票代码的股票数量相同的申购单位,将只计算其有效申购一次并全部配售新股。如果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少于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时,将采用询价办法确定新股价格,以价格确定发行的规模。 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步进行,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后,主承销商组织网下发行的认购报价工作.按照竞价原则产生最终配售数量,并由主承销商将有效报价分配至各申购帐户。
(四)登记结算公司确认认购股民交款到位,然后将其持有的配股权证交给托管券商,并在全国股票交易柜台登记结算中心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备案。 (五)上市 投资者可上网查看股票名称及代码是否出现在沪深两所公布的名单之中,如查到则说明已经成功申购。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当某只新股在网上申购后未能足额认购或不能完全缴款时,新股将予以终止发行。而停止交易的股票,也将按上海或深圳交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其进入流通领域为止 三、新股定价 一般来说,新股的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但在具体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新股上市交易的价格往往不是市场决定的,而是政府决定或直接确定的。因此,如何合理地确定新股的发行价格是发行新股时必须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目前我国的股市是一个新兴的市场,缺乏相应的定价和监管机制,因而新股的发行价格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方法来确定:
第一,成本定价法。这种方法是根据企业筹资费用和企业投资利润两个因素来考虑确定新股价位的。例如:
第二,净资产价值法。这是一种最简单的成本定价方法。它的基本原理是以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来计算确定公司的理论定价水平,再考虑一些市场因素对其做出适当的调整。具体公式可以表示为 :P=B/V其中,p代表新股的发行价格;b代表每股净资产值的数额,v代表总股数; 第三,类比定价法。是指以市场上同类企业的平均市值为标准来衡量目标企业的估值的一种定价方法。这种定价方法是建立在市场的比较基础之上的,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于同行业的新上市公司来说,由于其经营状况、经营方向、发展前景大致相同,所以用这些新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乘以发行前每股收益就可以估算出它们的理论定价区间了。 对于不同行业的公司,则需要选择同类行业中已经上市的企业的平均市值为依据来确定新股价位了。 在上述三种不同的基础上形成的定价体系各有利弊,但是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新兴的市场阶段,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约,所以这三种方法的运用基本上都是以市场为导向的,而且都是通过主承销商的推荐来进行操作,这客观上造成了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的偏低。 四、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新股的涨跌幅限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幅度制,另一种是每日涨跌停板制度。我国实行的是后者。
当日最高涨幅上限为发行价的1倍,即36%(创业板为10%);低于该价格的跌幅没有限制。 五、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自新股上市之日起第一个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9:15-9:25分;连续竞价时间从9:30开始;盘中临时停牌时间为每盘停10分钟。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新股上市首日的8月30日9:15~9:30期间采用集合竞价方式进行开盘集合竞价,集合竞价结束后产生当天的开盘参考价及股票的交易价格范围。当天成交价格在开盘参考价位上下10%范围内,当日收市前的9:15~10:30时间段进行连续集中竞价,此后为正常收盘交易。
六、退市风险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称,中国股市存在较大退市的“道德风险”:在现有政策框架下,部分退市股票的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操纵市场等手段规避退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