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用贷款怎么办?
借款人申请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应提供以下贷款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相关的贷款用途(购置消费品、住房装修、旅游、教育及其他消费等)证明。
3、借款人所在单位关于借款人收入的有关证明。
4、经办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个人信用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口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居民,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在申请地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有明确的借款用途。
(二)向本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的客户,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借款人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固定居住场所,有较好的收入来源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经本行认可的客户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2)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本行结算监督。(3)有经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以本行存单和国债作为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质押凭证到期日,以有价单证作为质押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凭证面值的90%。)。(4)采取第三人为借款人担保方式的,担保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固定居住场所,良好的个人资信记录;有固定的住所和较强的代偿能力,愿意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5)采取“住房公积金信用担保方式”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在两年以上,账户余额较大且无支取行为。借款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