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还是不还?
对于以消费为目的的借贷,是鼓励和保护借贷关系的,典型的就是信用卡消费。但目前很多年轻人,是超出了自身能力的透支的使用信用卡,而且透支之后无力偿还,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偏离了原来的保护目的。
而对于非典型的高利贷、套路贷、暴力催收,这属于被规制的范畴,如果出现暴力讨要借款,那借款人可以报警并主张维权。在能力范围内还钱,属于遵守合同履行义务;而借了冤枉钱还不还,就属于法律打击的范围了。
现在,国家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虚假骗贷是严厉打击的,在法律层面,主要通过追究逃废债者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及失信惩戒等手段进行。
从现实情况来看,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主要是两大类。第一类是借款人收入相对固定,且有按时还款意愿,但因失业、收入降低或家庭变故等临时性困难,短期难以还清,这类群体更多需要的是帮助和扶持。第二类是借款人无实际还款意愿,专门骗贷、逃废债或通过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逃避债务,这类属于失信高危客户,应纳入征信系统并追究法律责任。
因此,对于有还款能力的,有真实还款意愿的借款人,建议协商还款,对于以贷养贷的“僵尸户”,和无还款意愿,有逃废债行为的,建议采取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