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标准化资产?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开发机构债、外国政府债券、非中国评级机构评级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等分化,可交易。以簿记建档或招标方式非公开发行,发行与存续期间有2个(含)以上合格投资者,以票面金额为最小单位,发行金额不少于10亿元,期限不小于1年。二是信息披露充分。发行文件中明确发行人预期损失审批流程,至少于发行前1个工作日披露发行文件。
三是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在人民银行认可的机构集中登记、独立托管。
四是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健全。由市场做市商作出银行间市场交易报价,以防止虚假交易,且采用市值法估值原则,鼓励发行具有标准条款的交易性金融工具,债券借贷,证券借贷,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融资交易。五是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建立的交易市场交易。六是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认可的其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