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是纳税大户吗?
银行业是我国的重要税源,对国家税收的贡献是比较大的。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例,2006年完成税收2580亿元,平均税负在30%左右,从总体上看,税负水平并不低。
银行机构纳税额度的大小,与它们的盈利水平高低是成正比的,盈利多则纳税多,盈利少则纳税少。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纳税规模不断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减收了国有商业银行在处置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时发生的相关税收,相应增加了银行的当期盈利,增加了税收;另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过股份制改造,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发生了根本变化,银行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强,盈利和纳税能力也随之上升。
应当承认,当前我国对金融业的税收政策存在着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允许银行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利息支出等具有税收优惠的因素,但同时又存在着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坏账准备金和呆账损失,以及在计征营业税时不允许扣除利息支出等对银行具有增税效应的因素。总体来看,对银行的税收政策基本体现了中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