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会有折旧吗?
是的,银行业有固定资产折旧。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范围: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家具;
(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银行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基本要素。
(一)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 提足折旧 指已经提足规定的固定资产应提折旧总额; 所谓 规定的应提折旧总额 是指固定资产应提折旧总额,可按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其残值后的差额确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减去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三)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