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不放款怎么回事?
这种情况我遇到不止一次了。。。 简单说就是,银行/金融机构审核放款时,发现借款人(债务人)某笔贷款的借款合同签订日期和借款发放日期相差巨大,超过1年甚至更多!!!
以贷款到期日作为基准,将逾期天数与利率标准相乘,计算出应承担的利息费用,然后再和本金一并作为起诉金额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这种套路最早出现在汽车金融公司或者信用卡中心以贷款的方式向购车人/信用卡持卡人发放的贷款,因为贷款发放过程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一般自办理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放款。
如果时间过长,可以以超期违约为由,要求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当然,这个提前清偿只是催款的手段,最终是否真会这样执行,那只能另说了。 后来这种方式被一些放贷机构复制过去,在放款的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合同时间和放款时间差异很大,就有可能是套路贷,因此就不会真正放款给借款人,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是正常的借贷关系,那么收到银行的放款通知函后,准备收钱即可;而如果是套路贷,则肯定拿不到钱,同时可能还会因此背上债务。 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甚至是典当行等放贷机构,如果放款的时候故意设置障碍,迟迟不予放款,那么很有可能是因为放贷人员发现了其中存在的套路,从而通过拖延战术来迫使你们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