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不上能减免吗?
理论上是可以,但实际上比较难!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平台上贷出来的款,本质上都是借贷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借款人逾期还款当然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要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且经催收不还的,出借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出借人可申请法院执行借款人的财产。
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可以走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现实情况是要复杂得多。 因为出借资金的渠道不同,导致借贷关系的成立和生效方式也有差异。如果是线下借款且签订了书面借据,则自款项出借之日起生效;如果是线上借款并通过电子签章的形式签订借款协议,那么自借款人登录借贷平台确认借款意向时合同成立,借款人在借款人收到款项(一般包含在协议约定的放款时间)后,协议生效。是否收到款项是界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标准。
既然借贷关系能否得到保障取决于是否收到了出借款项,那问题又来了,如果借款人未收到任何款项,而只是因为信用极好而被“套路”了,比如被欺诈或者被胁迫签订了借条,那么,此时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主要依据的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条(即借据)或签订的借款协议主张权利,而只要借款人能够证明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即可认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并不成立。借款人可以通过反证证明自己并未收到借款从而否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
现实中,很多所谓的“套路贷”往往就是利用了借款人性子急、碍于面子等原因,先让借款人体会到信贷的压力,然后签订空白合同,再让借款人收到款项。由于空白合同的签署时间、金额、利率等关键信息都是由借款人填好的,对借款人非常不利。所以,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借贷关系并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