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类贷款是什么?
“非正常贷款”是一个比“不良贷款”更加广泛的定义,包括“不良贷款”和“正常贷款”两个部分;它反映的是借款人在银行信贷资金周转过程中,按照信贷制度规定应提供给银行的利息、费用,减去实际支付给银行的利息、费用的差额。其数额的大小反映了企业财务成本支出情况和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程度的高低。
从金融风险管理角度来讲,需要将“非正常贷款”的核算进行到底。因为如果仅仅根据“不良贷款”这一指标来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由于银行对企业拖欠的贷款一般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因此企业会计账目上所反映的坏账准备金已经冲销掉的贷款其实是属于“正常贷款”范畴的;其次,对于尚未计提但有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在计算负债的现值时应该作为未来必须支付的预期费用计入其中(即考虑了损失的潜在可能性)。所以说,只有将“非正常贷款”与“不良贷款”加总起来,才能得到一个较为完整的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风险的衡量指标。
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关注并尝试核算“非正常贷款”。如中国工商银行2016年5月发布的《工商银行年报》中首次单独披露了“非正常贷款”的相关信息;随后,招商银行在2016年年报中也列示了“非正常贷款”项目及具体构成。可见,商业银行逐步开始重视起“非正常贷款”的风险管理作用并将其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公开披露。 当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明确“非正常贷款”的具体内涵及其相应的计量方法。毕竟不同的信贷业务具有不同的期限和利率,相应地产生的利息收入和费用也是不一样的。这些差异如果不加以区分而简单地全部计入“非正常贷款”范围,那么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风险判断就可能产生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