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股份都是怎么分的?
股份分红是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应得的收益,而年终奖和年底双薪属于公司对员工进行奖励的方式。这两个是不同性质的薪酬。因此不存在“扣税”的问题。 但是,如果公司亏损,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以自己所有和持有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需要股东拿钱出来填补公司的亏空。这时候可能产生股东需要向公司返还所得款的情形。当然这种情况是很有限的,而且一般也不会出现股利分红的情形了。 另外,股东取得出资本金的利息也无需缴纳个税。
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发放的奖金、年终奖等都属于工资薪金,应该正常纳税。但,并不是所有的年终奖都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年终奖有两种方式,一个是单独计税,另一个是和当月工资合并计税。对于年终奖单独计税来说,只要年终奖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不超过3.6万元,就无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注:今年新政策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单月计算应纳税额,再乘以当年实际计发数即可)。超过3.6万元的,就要加征5%-10%的税款。
而对于年终奖和当月薪金合并后整体缴税而言,由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多发部分要额外缴纳个人所得税,就会使整体税负增加。 比如,小王月薪6000元,年终奖发了14000元,社保公积金等扣除后的收入为10800元。
如果是年终奖单独计税,则应交个人所得税=14000*25%-210=3290元; 如果年终奖和工资一起并入当期收入计算税费,则应交个人所得税=(10800+14000)*25%-210=4065元。 从上述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来看,把年终奖和当月薪金合并在一起计算税费明显比单独用年终奖计税的方法要多缴375元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