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被质押好吗?

熊宗毅熊宗毅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一、公司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出质,属于商事行为,该行为的效力应受《公司法》和《担保法》的调整。 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上市公司有权规定的债券和其他财产权利。 可见,只要是不动产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国有银行,公益设施等)是可以作为质物出质的。

二、以公司的股权出质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在性质上的确不同,有限责 任公司更看重的是公司的人合属性,而股份有限公司更多地注重的是资信基础。对于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理论界是有分歧的,实践中也有不同做法。一种意见认为,有限公司的股权不能出质,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有限公司的股权也可以出质。我们认为,从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角度来看,还是应当允许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但为了保护交易相对方,特别是债权人利益,应对下列问题明确加以规范:一是保证出质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二是保证出质人持有证券公司或登记结算机构颁发的股东账户卡;三是保证出质的股权未列入企业破产清算或者解散清算程序;四是有关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股权出质后所享有的分红权如何行使的问题。 股权出质后,因股权产生分红等收益,当然属出质人所有。但是,股利分配权能否行使,如何行使,法律并未做明确的规定。对此,我们认为,股利分配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权利,股权出质并不意味着股东丧失了分享红利的权利。当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利而股东会又做出分配决议时,股权出质者仍可依据出资比例或其他法定程序参与红利分配。不过,股权出质者作为债权人,其参与分配的程序要优于一般债权人,并且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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