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到底由谁控制?
“控制”这个词可能不太准确。 美国政府的运作其实相当复杂,三权分立和两党制度的复杂性让任何单纯的个人或团体根本不可能真正的“控制”总统和联邦政府。 但我们可以谈谈“影响”政府决策的过程。 这其中又可分为狭义与广义的影响过程。 狭义的来说,总统和国会都由选举产生,选民投票时其实就是在选择执政党(总统候选人一般来自执政党,而国会中的众议院议长、参议院共和党领袖等也要通过政党提名);执政党的理念通常会在选举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因此可以说选民直接“选择”了他们的价值观将如何影响政府决策。 但这里所说的价值观念只是狭义上的,是选票在影响政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其实选票背后还有更广泛的意义——公民的投票意愿和投票行为实际上是在向政府表明自己的偏好,这种偏好会通过多种途径最终影响到政府的决策。 例如对总统和国会而言,他们必须考虑选票背后的选民意向,但在具体政策上并不一定就会完全迎合选民的看法。因为社会总是在变化的,选民的需求也是在不断演进的。总统和议员们需要判断的是长远来看民众究竟会想要什么,然后提供这些需求。这时选民的选票就不仅仅是他们在当下表达意见的工具,更是他们过去所表达过的、以及今后可能会表达的种种意愿的证明。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民权运动。上世纪50年代,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不妥协原则赢得了大量的支持,推动了国会通过《民权法案》以法律形式确保了黑人人民的权利;而70年代越战的无果结束和大范围的罢工潮又迫使国会和白宫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法案,造成了今天越来越多的州赋予黑人投票平等权的现实。从马丁路德金时代到越战时期再到现在的黑人抗议,整个的过程其实就是选民的意愿通过各种方式逐渐影响政府决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