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怎么生效?
A 公司投资 B 公司,签署《股东协议》和《投资协议》。 先来看下《股东协议》一般如何约定(附《XX有限公司股东协议》): 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可知,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那什么是“成立”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股东协议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再来看看《投资协议》一般是怎约定的(附《C公司投资协议》): 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除满足上述“成立”的条件外,协议还必须满足“生效”的条件,即符合协议中规定的生效要件才能生效。而上述多数协议在生效条件上约定了“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者“加盖双方公章/签字盖章后生效”等类似表述。因此我们可以得知,上述两类协议均属于立即可执行的实践合同。所谓“立即可执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以外,还可以加些给付,使协议成立;但当事人在未作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得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实践中,一些投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在投资协议中与目标公司约定其缴纳出资的义务,以此保障资金的安全。例如上述《投资协议》中约定: 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目标公司)应完成本次交易所需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政府审批事项。乙方(投资人)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上述约定既保证了协议的生效又有利于投资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