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投资合法吗?
不合法,并且是违法行为! 《证券法》中对于上市公司交易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第四章),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了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股票上市交易后,公司应当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与有效运用” 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禁止的行为与处罚措施: “发行人、上市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公开披露财务报表等信息材料;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及其附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发布任何干涉其正常经营的报告或者信息。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方式操纵证券市场:…… (七)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除适用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外,对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也禁止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职责之便,采用挪用或者转移账户资金或者其他方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见,通过非正常渠道对本公司进行融资,无论是否支付费用,均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发生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一般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是,因为关联交易本质上是一种内部交易,如果发生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的情况,则可能构成财务造假,不仅需要及时公告,还应当及时提交有关审计机构予以认定。如果相关金额较大导致占款时间较长的,还可能触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红线,甚至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