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垫基金还能发行吗?
首先,从合规性方面而言,确实是不符合规定的。 虽然监管部门并未下发正式文件禁止该类产品发行,但根据2013年7月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募集资金用途中若包括偿还银行贷款、债券或金融公司贷款的,不得再用于置换项目贷款本金,且项目所需资金不得通过该方式融资;同时,第四十八条规定,债券的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并具备偿债能力,不得通过挪用募集资金等方式支付本息。 根据上述条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借款本金额度应视为债券的还本付息支出,在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已经安排,而不能计入项目投资成本。所以如果基金以置换银行借款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则构成对监管规定的违反。
当然,由于目前市场对于此类产品的需求较大,而且尚未出现因基金违规募集导致的重大违约事件,因此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采取观望态度,未下发正式文件进行约束。但如果由此引发市场风险,最终受损的还是投资者。 另外,从财务处理的角度来看,根据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企业无法可靠的评估实际利率情况下,应对各项资产的利息收入和费用进行分摊,作为资产处置损益入账,而不再单独确认利息收入和费用。所以安全垫基金的收益实际上应该并入该项目的投资收益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