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包括基金吗?
首先,从定义上来看,“证券”一词的概念外延要比“金融产品”广。我国《证券法》中“证券”的定义为: “证券”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依法核准发行的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以及基金份额等金融衍生品 在《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中也有出现“证券”这一概念,即“证券”指所有发行证券和受托买卖证券的交易活动 我们可以认为,“证券”是广义的范畴,其包含了基金这一种金融产品。并且,与股票、债券这些传统的证券品种相比,基金的特性也在逐渐显露出来: 高流动性——每天都可以进行申购赎回; 高灵活性——可转换、可拆分、可投资于其他产品; 复合收益率高——通过组合策略实现超额收益; 根据上述对“证券”概念的分析,我们将基金归类到证券范畴是没问题的。
其次,从法律关系上看,公募基金属于证券的一种。 众所周知,股票是有价证券,但你能说它是一项资产吗?不能!因为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本身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包含货币资金,也包含无形的知识产权等等。同样地,我们也不能把基金称为一项资产,因为它并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 那么公募基金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产品呢?我们认为,它是一份合同,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张承诺凭证。
如前所述,根据证券是否实际存在及其权利归属的不同,证券可以分为有价证券和虚拟证券。其中,以收益权或受益权为基础的有价证券都属于虚拟证券的范畴。由此观之,投资基金其实是对应着信托契约这种法律文件的一组资产。
作为合同,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基金的成立是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体现,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基金是通过融资方式获得一定数量的资金,从而拥有了对这些资金的支配权和使用权; 第三,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要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 这也就是说,从法律关系来看,基金确实是一份证券化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