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存折是什么?
“北京市医疗保险存折”是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的有效凭证,可用于报销住院医疗费、特殊病种门诊费和定点药店购药费。 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住院医疗费用;(2)急诊抢救留观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及规定的单病种诊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3)因病情需要经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上一级医院治疗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4)工伤人员的医疗、康复费用,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护理费用;(5)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的全部资金;(6)国家、本市规定的其他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负责申报并如实填写《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申报人员基数表》,进行电子表格输入,经审核后打印,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 灵活就业人员(含退休)的缴费基数为上年末本人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7.5%;单位缴费按照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费用;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金额,按照退休年龄确定。
注意!!!! 在北京没有工作单位的外地人,也可以办理个人医保账户哦~ 个人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去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办理。 新参保和中断社保补缴的人员,从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正常参保缴费的人员,从参保缴费的当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每个地区对医保报销起付线的要求都不尽相同。比如说北京,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次,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