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交营业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三十六号)规定, 下列收入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四)转让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提供应税服务的合伙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税发〔2016〕36号)的规定交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纳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8]157号)第一条规定, 纳税人出租或者出借房产并取得收入的,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与租金一并计算。
合伙企业应当缴纳的税费有: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