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增值税如何算?
1、出口产品以销项税额/(1+税率)*税率=应缴税额,这里有个前提,就是出口的产品必须是税目编码中设置有退税的,否则没有退税,自然也就不需要交税;
2、购进原材料时 进项税额=(外购入库金额+加工费)/(1+税率)*税率 ,其中加工费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3、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缴税额-已缴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退税款)]×(1+税率) 其中已退税款包括:即期退和延期退;
4、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以上分析的是一般情况下的出口企业增值税的计算,当然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外币结算,出口退税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规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而支付或负担的处于生产过程或流转过程中尚未抵扣的增值税额。
在没有实行出口退税之前,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款,直接进入购入货物的成本,这样,企业将出口货物的购入价格再加上适当费用报价销售给外国顾客,购入货物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款便收回来了。
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中,成本部分所含的购进原材料等外购货物的进项税款不计入售价,而将自己生产货物所负担的增值部分的税款计入售价。因此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销售后,应按出口货物的全部价款和规定的增值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再从其已按规定计提的进项税额中转出其应负担销售出口货物的部分,再将当期的进项税额减去上述已经转出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数额,从而计算出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