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盐业发展的原因?
1、自然条件 先秦时期,中原地区雨水充足,河流湖泊众多,水域面积广,适宜养殖水生植物。但秦汉以后,黄河改变了流经区域,中游水土流失加剧,河道淤积严重,下游形成“悬河”;长江中上游地区森林被大量砍伐,蓄水能力下降,中下游冲积平原逐渐发育成陆地。
这一变化,不仅导致北方地下水水位下降(北京地区自汉代起就开始打井取水),也使得海水倒灌入河的现象增多。海水的侵蚀作用和微生物分解作用,导致了铁质金属矿物溶解量增加。由于黄土高原土质松散,富含矿物质的泉水和雨水下渗后,在地下形成潜流,当遇到构造挤压,或者大地震使地表断裂时,潜流改道,涌出地面形成了大量的盐泉。这些盐水通过沟渠流向低洼地带聚集起来,成为沼泽或泻湖。
我国西北、华北地区的盐湖和井盐产区大多集中在古河道附近。现代科学探测证明,在秦岭北坡一带存在一条东西向的古河道,它的南侧就是著名的关中盆地。而在秦岭以南的汉中盆地及其西南部的米仓山-大巴山一线,也是一条古水流汇集之地,因此在这里也分布着众多的盐矿和盐池。
2、历史因素 西周初期曾实行过盐铁专营的政策,但效果并不显著。汉武帝时期推行了郡国制(地方分权),为了防止诸侯王坐大,又颁布了推恩令,对盐铁进行统一经营的做法遭到遏制。东汉末年,朝廷对边境郡县的控制力削弱,西域都护的职能被取消,匈奴等民族在南下入侵时,往往劫掠中原地区的粮草和盐铁。为此,曹操采纳了荀彧的建议,于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在许都设官专卖,独揽中原地区盐铁经营权。其后的西晋时期,政府设立了统管全国盐铁经营的机构——度支尚书省。
南北朝时,南朝规定凡私煮海盐者处死刑,而北魏则允许民间煮盐自售。到了隋炀帝大业年间,又重新禁止民间私卖食盐,并将煮盐业收归官办。唐朝初年,承袭了隋代的制度。但是到唐后期,藩镇割据,宦官弄权,宫闱混乱,财政枯竭的情况下,为了增加收入,唐昭宗天佑四年(907年)允许各地藩镇和商人私贩食盐,从而使盐业专卖制度走向灭亡。 宋朝建立后,为了弥补军事开支和冗官冗兵给财政带来的压力,从宋太宗雍熙元年(984年)开始,先后多次在全国范围内的产盐区设盐运司,实行官督民营的卖盐方式。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清末。
3、政策因素 明太祖朱元璋建国之初,为了与东南沿海的封建残元势力斗争,急需大量的军粮和军火,于是下令开采云南的铜矿和盐井,由工部负责组织生产和统管销售。为了保证军队的需要和财政的收入,明朝政府还严禁商人和洋人购买和贩卖海外棉花和棉布,甚至以极低的代价征收海外产的白银,结果导致国内银价上升,商业萧条。为弥补财政的不足,明代中叶以后开始征税茶、盐,并逐步加征商税,甚至对民间日用之品如蜡烛、丝、酒等也征税。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盐业制度和课税方案,并在雍正元年(1723年)以后建立了粤海关、江海关、浙海关等机构对食盐的生产和销售进行垄断。清中期以后国力衰退,财政收入入不敷出,除了增加田赋等正税外,还增加了许多杂税,对食盐的价格和销路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