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上市可以收购吗?
A公司没有上市,B公司已经上市了,这属于“借壳”上市。 A公司的股东想将股份变现,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卖给B公司(或被B公司收购)。 这种方式其实和上市公司间相互购买股权是一个道理,只不过购买方不同(或叫“接盘”方)而已。这种操作在实务中是比较多的。但是这种方式也有个缺陷:只能将部分股权转让给B,而不能全部转让。因为上市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是不能超过总股本的50%的。
以上只是简单介绍了并购中比较基础的三种方式。实际上,在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所采用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例如,两个同样面临融资困难的新创办的企业,可能因为某种机缘巧合相识并达成共识,于是签订协议约定各自以资本金投入建立工厂及开展业务;或者一方以现金出资而另一方以商标等无形资产出资成立有限公司,这就是合并。 当然,在具体的实操中往往会结合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安排。
非上市的公司自然也可以被收购。但是非上市公司不能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也不能通过其他公开形式发行股票,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因而,非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一般不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秩序。但非上市公司中的国有企业一旦被收购,对国有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的布局和国有资产的权益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国有企业的收购,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指非国有出资人,包括外商购买或以其他形式收购国有企业经营权、所有权的行为,包括整体收购和部分收购。非国有出资人向国有企业的参股、注资、分担债务,视为收购国有企业的部分产权。
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时,非国有出资人必须是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具有3年以上连续盈利纪录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外资收购国有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