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么明确坏账责任?

历伟锦历伟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根据《金融证券机构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银行对客户贷款出现风险损失而应承担的责任由两种: 1.呆账损失:是指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导致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经法院裁决、仲裁机关裁定或双方协议确认且已经核销的应收款项。

2.坏账损失:是指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借款人违约或者因为还款能力下降等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按时发放,银行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使信贷资产早日收回。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程序确认为坏账损失并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债务到期不能及时归还的,商业银行就应该及时催收,并在催收后确定其是否构成坏账。如果构成坏账,那么就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了,即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当然,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律师费,也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金额。 还有一项成本需要企业注意,那就是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应收账款余额的0.5%-2%提取坏账准备金。即便银行最终确认为坏账的损失占应收账款的总额比率较低,但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却可能较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当期发生了亏损,则冲减经营成本的坏账准备金应当调增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反之,则调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上的处理与财务上的处理是有区别的。税法上并不区分坏账损失和坏账准备金,两者都作为当期损失在税前扣除。所以,一旦确认为坏账损失,企业就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在实务中,很多企业没有设置相关的备查簿记录每次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以及对应的应收款项,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多交税款的情况。所以,企业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向茜向茜优质答主

一是健全内控机制和制度。公司应完善有关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度,把应收账款管理纳入各部门、岗位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考核与奖惩办法,从机构设置、人员职责、业务操作和绩效考评等方面强化对应收账款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明确划分信用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等职能部门在应收账款管理中的具体权限和职责,实行事权和财权的适当分离。同时,通过建立“前账不清、后账不赊”的制度,并把坏账指标纳入业务员的考核,从而建立起坏账和呆账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加强债权、债务登记和对账工作。公司应安排业务部门以外的财会人员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应收账款增减变化及其相关事项,对可能发生的坏账做好备忘记载,并及时将与债务人对账函结果抄送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销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及其他可能涉及的部门)。特别是对数额较大、拖欠较久的款项,更应引起重视,及时、主动与债务人对账和催收。

三是合理制定坏账计提准备和确认标准。公司应根据应收款项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合理提取坏账准备,准确核算坏账损失,以保证公司成本费用的合理化和利润的平稳化。公司应按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五类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对于已符合报废确认条件但与债务人(或责任人)仍在协商的债权,也应确认为坏账。

四是合理处理坏账损失。公司应明确坏账处理程序,加强对坏账处理的控制,建立由有关主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经销售部门、审计部门和法律部门与业务经办人员调查、追索,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的规定。对于已确定无法收回的款项,业务部门应取得债务人确认,明确债务人不能按时偿付债务责任的原因,以及是否追究业务经办人员的责任。对因业务经办人员(如客户经理)的责任造成坏账的,业务经办人员应承担回款责任,赔偿坏账损失。

五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发生坏账后,公司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损失,如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政府行政干预,通过经济诉讼或仲裁处理,并要求业务经办人员对已形成的坏账负责到底。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