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为何股东?
一、按照是否实缴到位分 1.已经实缴的股份在上市前需要全部转手卖出,否则就存在出资不实的风险;如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低于注册资本)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2.未实缴的股份不存在上述问题,但存在注册资本虚假的问题,需承担相应责任,二、按照是否拥有所有权分 1.已经实缴并且完成过户的股份是股东合法拥有且不可分割的部分,当然属于上市公司财产,不能抽逃。
2.尚未实缴但已经完成转让的股份,如果已经办理完所有手续,即将成为股东合法拥有且不可分割的部分,当然也属于上市公司财产,不能抽逃。但是否可以认定为“真实”存在并作为计算基础,则需要进一步分析。
三、按照是否有法律明文规定分 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的情形下,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转化为货币资本才能作为股本。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这个时限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实务角度来看,一般认为不超过一年。因此对于超过一年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通常就不能认定为股票发行中的“真实”存在了,而应该做相应的调整,比如通过扣除法计算出股东应当缴纳的资金份额(相当于实际已投入的成本),以此为基础确认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