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分几种?
公司股东可分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自然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公民权的人。包括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无国籍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归侨。
法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设立的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个人投资者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还要承担股东的义务,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义务,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款的义务,还有保守公司和商业秘密等义务。
法人作为公司股东,除了不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身份的外部表现(没有股东姓名或名称)之外,与其他股东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完全一样的。 但是法人作为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因为,
1. 一般情况下的公司都要求股东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法人作为股东是不符合这一条件的,有一些事务是不能由法人代表直接办理和签字的,这样就会使法人作为股东的情况受到很大限制;
2. 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由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而且,一般情况下董事长就是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法人作为股东时,其人格即公司的人格,这时法人与公司是同一主体,就丧失了法人的独立性。如果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且董事会成员中既有执行董事(总裁)又有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的,那么,在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和决策方式下,即使出现了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也不必然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出现下列情形并导致严重损失时,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相关责任:
①因经营不善进行违法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 ②法定代表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注册登记的,也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