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钱多的企业?
2010年,百度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中,法院认定百度遭遇的反竞争行为包括: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百度商业机密、捆绑安装恶意插件、搜索引擎流量劫持等,共造成百度经济损失50739860元。 当时百度的市值为163亿美元,这个损失相当于损失的3%多一点。
后来双方都承认有部分合作,但也有分歧,因此没有和解,继续打下去。 到了2014年,此案二审判决,腾讯赔偿百度4818万元。 注意,不是4.8亿也不是480万,而是4818万! 当时百度市值是285亿美元。这笔赔偿相当于当时百度市值的1.7%。
当然,4.8亿元看起来不多,考虑到互联网公司的收入模式,可能花不出去多少钱。但如果考虑这些利润本来应该属于百度的话,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因为如果腾讯不实施这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那么这些本该属于百度的利润就是腾讯的亏损。从整个公司层面来看,就不是小数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