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和企业区别?
国企是什么,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觉得就是“国家办企业”,其实这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误解。 我国现阶段国有产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另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前者是我们常说的“国营”(注意这里用的是“全”和“有”),后者就是我们常说的“集体"。 “国营”和“集体”都是产权主体明确、产权归属清楚的企业。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1)设立方式不同,“国营”是由政府授权给企业,作为经营管理的主体,其成立的方式一般为“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而“集体”则是由劳动者集体所有,参与建设,管理,生产,分配等一切事务。因此它的设立一般要经过民主程序,比如股东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等等。在工商注册时,两者的设立程序也是有区别的,“国营”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就可以办理,而“集体”需要提供的是工商行政机构出具的全套设立档案材料。
(2)治理结构不同。这主要表现的是在公司制企业中,对于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上。由于“国营”企业所有权属于全社会,因而难以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而“集体”企业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外部人很难直接介入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也就难于控制企业。当然,如果出现了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维权。
综上,“国营”企业并非就是现在的所谓“国字头”企业或央企;“集体”企业也不是现在所理解的“民间资本”或民营企业家。它们都有明确的制度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