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哪个港口免税收?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保税制度,也就是在海关监管下暂时不缴税,货物放一边先放着,等要出口的时候再交税,这种做法有利于促进外贸行业的发展,因为企业能够节约大量成本——不需要缴税就能把货提回来。 但这么做必然会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以及不良影响的扩散(企业拖欠应缴税款会产生逾期利息并缴纳滞纳金,部分情形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对享受保税待遇的商品和服务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只有符合规定的才能享受到这一政策。 举例来说,2017年6月份,天津某物流公司因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被判无罪,理由是“其进口的木材属于《保税进口商品目录》所附《进口免税清单》列明的商品,且其目的是为了加工出口(包括复出口)”,因此应当视为法定免税;同时,由于该公司已经向海关如实申报了相关信息,履行了相关手续,且无证据证明该公司有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所以不能认定该公司构成犯罪。
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一般贸易渠道报关进口原材料。一方面是因为可以一次性足额缴纳税款,减少资金占压;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因填报错误造成的损失,因为一般贸易方式下的货物一旦报错,则需要补缴相应的税费。 当然,一般贸易方式也需要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只不过这两个税种是在货物进口后报出时缴纳的,而不是像保税贸易方式那样暂时无需缴纳。
中国目前有四个免税港口,分别是:烟台港、青岛港、洋浦港、宁波舟山港。现在大连港正在申请免税港口。
港口免税店是指设立在港口、码头,离境旅客在登机/船/车前,按规定应税购买的免税商品的免税商店。
2010年10月26日,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设置港口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在深圳等10个邮轮港口的国际邮轮上设置国际精品和中免深圳港口免税店等9个非市内免税店。
免税店是设在海关监管区域,只对出入境人员零售免税商品的企业。免税店可销售国产商品和进口商品。2015年6月1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明确在北京等20个复限进境口岸和以上海、海南为代表的沿海邮轮,以及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点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口岸(包括海、陆、空、无人口岸),同一口岸不得设立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免税店。国家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外驻华机构人员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不在上述免税对象范围之内。2016年5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国内 Passenger邮轮试行购物免税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在上海、深圳邮轮港实施邮轮旅游零售(简称邮轮免税)政策,对年销售收入超过2500万元的邮轮免税企业,按应免退税款的15%和2%收取特许经营费和管理费,低于2500万元的免征特许经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