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哪间公司行贿?

邱海蓉邱海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题目有点大,我举个真实的案例,你就知道什么叫做“尽信书不如无书”了。 某省纪委查办一起厅级干部贿赂案,该省交通厅某处处长(副厅级)被实名举报贪污受贿,经初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明,2013年至2017年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前后,犯罪嫌疑人某某共收受财物48次,共计人民币91.5万元。 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同时查明,在办理某重大项目审批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公职人员财物60余万元。 2019年4月,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我就是该省纪委工作人员,以上案例真真切切发生在我身边。

很多人应该看了标题就断定是国企或者政府机关送了钱吧,其实恰恰相反,送钱的“公司”是某民营企业的项目部。 为什么说这个案例颠覆你的三观呢? 请看案件经过 —————我是分割线————— 2013年至2017年间,某某为了在工程承揽等方面得到相关领导和人员的关照和支持,通过他人分别送给陈某(另案处理)现金30万元、港币20万元、象牙牌香烟两条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礼品,总价值约人民币65万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本来很简单明了的案件却出现了诡异的情况——调查人员发现,行贿方和收礼方存在相互串供、伪造证据的事实。

原来,某某为了制造自己不知情且从未参与过送礼行为的假象,让同事到公安机关做虚假证言,称是自己委托陈某代为送礼。而陈某也指使他人作伪证,称是某某委托他转交的款项。 直到此时,调查人员才真正开始怀疑,难道真的是某某自己自导自演的一出戏? 为进一步证实自己的猜想,调查人员从行贿物和往返机票入手,顺藤摸瓜查清了全部事实真相——原来,陈某为了让某某尽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多次以“借”为名向某某索取钱财。为了满足陈某的贪念,某某先后多次将自己准备好的财物,委托朋友李某交给陈某。因为害怕东窗事发,两人还相互勾结,伪造事实,企图将罪行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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