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有多少?
我这儿有2016年中央台一个节目的录像,专门采访的,可以看看 节目链接:cctv.com/programs/diliangdail 节目里介绍了两个“小康”标准: (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高于4 000美元。 (二)人均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3万元。 这个节目是2016年拍的,当时第一个标准人均GDP高于4000美元,已经实现了,因为2015年我国GDP就已经超过了78亿元。
到2019年前者已经翻了一番多。 而第二个标准,2016年距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据说当时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万余元;而到了2020年,这个数据变成了43834元,也就是说2016年和2020年的差距不到一倍。 所以从这两个指标来看,现在应该差不多接近目标了。 但问题是,这两个指标都是“人均水平”。 可不是人人都能达到这个水平的啊! 比如,在三四线甚至更低等级的城市,有很多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低于这个数据的——毕竟,那些城市的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是比较接近的,而没有达到平均水平的人也不是没有。 这就导致了这些城市的消费水平和北上广是有差异的,而高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跟发达国家也没有多少差别了。所以如果按这个来评判小康,显然是不合适的。
我认为,衡量小康社会,更合适的标准应该是看“贫困发生率”,即还有多少人生活在贫困线下,而不是那种“收入偏低”的人占多大比例。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标准,每日生活费不足2.5美元,为极端贫困人口;每天生活费在2.5-7.5美元之间,为贫困人口。
2017年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了《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GNRI)水平2016年底达到9000美元》的新闻。其中提到,按照世界银行标准,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2016年实际收入比2015年增长6.3%,超过国际贫困线水平(按1天1美元计算),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 当然,这只能算达到“脱贫”的标准,还没到“富裕”的程度。但是这是个很好的开始,说明大部分人的生活水平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离“小康”已经很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