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基金专项奖励什么?
这个奖金是央行对商业银行的基金交易业务考核奖励,也是央行每年固定一次的金融稳定评估中的一项内容。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指引》(证监发〔2009〕86号)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计算托管银行在管基金资产规模。
2、由于我国目前基金运作模式主要为基金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代销,因此我们只考虑了基金资产中属于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部分,即基金资产-基金公司总资产。其中对于结构型基金,由于此类基金的基金公司无法实际掌控其投资方向,因而将其全部资产都视作代理销售金额;对于指数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则仅将风险敞口部分(基差与保证金之和,计算公式为(基金资产-基金公司总资产)*75%)视为代理销售金额,而将剩余部分视作自营买入。
3、因为我国的公募基金目前实行的都是注册制度,每个基金产品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规模要求才能成立并开展经营活动,所以最终计算出的代理销量会小于500亿元。如果某个银行的代理销量超过了该数值,则按照500亿元进行计算。 注:由于各银行的业务发展重点不同导致数据存在一定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