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单费多少时间?
现在都是电子合同时代了,联单已经不存在了哦~ 以前联单就是两笔交易,同一个买家,同一个卖家,同一辆运输工具(集装箱/车辆)。
首先,由上游供应商(发货人)上传第一联的提单给物流公司,然后由下游客户(收货人)上传第二联的提单给物流公司,最后,物流公司将完整的两份提单进行合并,生成可在线查看的PDF格式,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联单”。 其实联单在操作过程中很简单,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了保障货物的流程可追溯,防止货运代理或拖车司机私自拆单造假。 只要认真填写好每一件货物的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准确无误即可。 当然,每个地方的航运公司或者托运人会有不同的要求,可能个别会有特殊的要求需要单独处理。但总归来说,操作流程都是大同小异的。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转移联单),是指危险废物移出单位在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转移危险废物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的或者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一般情况下自联单产生、起5个工作日内,移出人需要登录危废管理系统上报移出单位的联单信息,接受人自接受危险废物起5个工作日内在危废管理系统上报接受人联单信息。电子转移联单的运行期限不得超过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的计划转移期限。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等信息,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时限要求为:自联单产生起,移出人10个工作日内未运行联单,未运行联单信息将提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处理。自联单产生,移出人第30个工作日仍未运行联单,未运行联单将自动终止,移出人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接受人自接受起,10个工作日内未确认联单信息,或者未在联单接受人栏目中填写相应内容,未填写联单信息将提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接受人第30个工作日仍未填写相应内容,仍未运行联单将自动终止,接受人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运行电子转移联单。
移出人和接受人应当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10年。以联单运行管理为核心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企业应加强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做好转移联单的运行及存档,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