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息公示什么意思?
2015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要求。 所谓的“信息公开”、“公示”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将以下信息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
许可证编号和持有人姓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索证、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餐具消毒保洁情况;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情况。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菜单时需要在菜单上标注主要菜品的名称及营养成分,如米饭类菜品应标注“米饭类菜品富含碳水化合物,是人体能量的主要来源”等字样。
对于不公示或不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的单位,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随着《办法》的实施,上海市餐饮行业将迎来一次大整顿,所有的餐饮企业都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