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费用几月入账?
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险费,一般是每年12月、次年1月份划扣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 比如,你参加的是2017年度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那么,2016年12月或2017年1月,社保部门就会启动该参保人员新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当然,对于参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保险、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一般都是在每年9月底前补缴完上一自然年度的中段及后半段的医疗费,这样才不会影响当年的医保待遇。 不过,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其医保费的缴纳时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比如学生、儿童的医保费由家长(监护人)按规定时间直接向所属学校(幼儿园)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费,则由个人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其委托银行缴纳。 而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符合医保缴费年限要求的参保人员,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则不再缴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金时一并代扣代缴。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上所述“不再缴纳”的情况下,只是说明这部分参保人员的医保费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就不需要支付医保费了——因为作为公共医疗福利,国家财政承担的只能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部分的费用支出,个人所需要支付的“个人账户”钱仍然是需要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