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是什么投资?
1994年,为了支持刚成立不久的前身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当时身为绵阳市市长、后任黑龙江省省长的韩喜旭向当时的国家计委写了申请报告。 在报告中,他写道:“目前,我市长虹集团发展很快,但资金不足,已有68条生产线等待安装,这些项目的全部上马需要10亿元左右资金……请国家计委给予大力支持!” 随后,国家计委以计办综字(1994)第734号文件批复同意,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民用航天飞机研制方案》中,列入了“发射场系统项目”和“运载器及其配套装置项目”两个项目,分别由绵阳和太原负责建设。 根据文件,这两个项目的总投资为25.2亿元人民币。其中,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航天”)承担“发射场系统项目”,总投资22.3亿元;四川航天系统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四川卫星”)承担“运载器及其配套装置项目”,总投资2.9亿元。 由于涉及军工项目,这笔巨额资金来自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直接划拨至项目单位。 按照计划,发射场系统项目将于2003年建成,建成后将成为我国的东风-5B型液体燃料火箭的发射基地;运载器及其配套设备项目预计于1996年下半年建成,届时将具备固体燃料火箭弹以及单级火箭发动机的设计、研制与生产能力。
然而,随着上海航业的倒闭和四川卫通的改制,这两个项目就此搁浅。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全国企业破产数据,全国共有557家企业列入名单,上海航天占据61个席位,排名第一;其下属的飞机制造厂更是有132个破产清单,比第二名的武汉钢铁集团高出近10倍。作为地方国企,四川卫星也未能逃脱破产的命运。
据了解,早在1997年前后,由于缺乏后续资金的投入,四川卫星的大部分科研成果都只能存放着,无法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到了2001年,该所的负债已达2.7亿元。之后虽然通过改制引入了新的股东,但企业经营仍没有起色。2003年底,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国家经贸委正式同意四川卫星进行重整,同时明确,如果重整不成功,则应实施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