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公积金几号扣款?
据我了解,上海公积金是按月缴纳的。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应当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及比例见《缴存证明》(中心网站—自助服务—电子表格下载)。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汇缴手续”以及第二十三条“单位更改地址或联系方式需要变更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资料报经管理中心审批,经核准变更的,由管理中心通知单位开户银行的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规定,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时,应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①《XX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申请表》;②《XX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③新入职员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工资表原件等。以上资料需核对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举例:小A于6月份进入一家公司,公司为他缴纳了7月份的公积金,那么他的公积金账户在8月1日就会生成当月公积金冲抵贷款或者提取余额的情况。 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所以还是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