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怎么司法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之规定,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以下财产: (一)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或者期货账户内的资金,或者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财产; (二)以集资款购置的车辆、房屋等不动产; (三)以集资款购买的投资保险。 同时,两高《解释》还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查封、扣押、冻结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涉案金融机构账户内款项的,由金融机构协助执行。”“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存款的,应当明确告知开户单位和人员。” 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有关主管部门一定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及涉案企业的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但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涉案人员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其个人账户存在大量涉嫌非法集资资金的,司法机关可以对该账户以及该账户所涉及的交易全部予以冻结。二是单位犯罪的,一般只冻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账户。对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若具有法定减刑、假释情形的,也可以对其个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当然,如果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是完全不同的操作流程。在此就不赘述了。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在刑事诉讼中,除了以上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外,还有两种特殊的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也是实践中常见的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72条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应当逮捕而犯罪嫌疑人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采取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具体是指具备刑法规定的上述六类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3.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就是没有逮捕的必要性。 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一定价值以上的现金或是物品作为担保,并将其交付给指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保管,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或再犯等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