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股票托单?
“委托”,有“委”字,自然就是委托别人去办理的意思了;而“托单”,则有“托付”之意,就是指由交易者或代理交易者发出,经注册地证券交易机构确认,由证券商将其买进或是卖出的交易订单提交给证券交易所,代为执行的过程。 由于是委托给一个部门或一家单位,故又称为“实盘交易”。
因为实行的是价、量真实委托,所以买卖确实已经发生,这种交易方式又称作“做市”(Maket Making)。
采用这一方式的交易者一般是投资者个人和基金等需要严格保持投资组合规模的机构。它们所进行的交易通常都是小额、高频的,因此采用计算机网络下单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方式。而对于一些大额的交易(如公司并购中的股份转让等),则往往采用书面的形式,即所谓的“报价委托书”(Quotation)。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采用“委托”还是“托单”或许并不是很重要,只要明确了两者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即可。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不能达成预期目的时,“委托”会有被撤销的可能,但“托单”则不可以!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欲卖出A股票100手,但此时却因临时有事无法到营业部现场下单;若采用“委托”的方式,则只要营业部代其提交交易所,待成交后“委托”自动失效;但如果采用“托单”的方式,则在指定的有效期内(一般有60个交易日),无论是否成交,委托都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