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如何增发?
1.发行方式 增发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向原股东定向增发,另一种是公开增发。 (1)在2014年之前证监会主要采用的是以非公开发行为主的方式,即所谓“定向增发”为主;但自2014年起证监会在《再融资政策》中规定可以公开增发、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并实行注册制,同时首次规定了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平台实施并购重组的方案,这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从以前单纯的以“定增”的模式转向了“定增+公开增发”的新的模式,这种模式的转变一方面会拓宽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也会促进并购重组的发展和市场的流动性。 目前我国的增发采取的是申请核准制与豁免核准制的发行审核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来说,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而对于公开增发而言,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采用豁免核准制来进行发行。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程序合理合法;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涉及相关发行的,应当就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预期进行论证,由出席董事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购买资产的,应当提供拟购买的资产属于经营活动的评估报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就交易涉及的资产财务指标合理性、资产转让价格公允性等事项发表确认意见。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方案或者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应当在股东大会上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召开此次会议时应就相关事项事前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新股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持有本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书面要求回避决议案的,可以不计入参会董事比例。
(二)定价原则合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至少拥有一项核心竞争优势或较高的成长性,并且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除上述条件外,还要遵循以下的原则:一是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须对上述预案均予以同意;二是定价依据合理,应当考虑当前的市场状况,不得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三是发行规模应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四是信息披露真实充分,且须获得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询价机制 在过去几年里,A股的询价过程一般是由机构投资者自行报价后形成最终报价区间,然后券商根据这一结果出具推荐价格建议并报给监管层审批。这样的询价方式看似公平客观,但却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缺陷——由于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往往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了解,他们只是根据其他投资者的报价来确定自己的最优价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报价很可能是一个“虚高”数值而非投资者真实的心理价位。 二、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相结合 我们现在采用的网上路演和网上竞价机制都是基于这样一种思路:通过将网上的信息反馈给投资者来帮助他们做出理性决策从而提高股价水平,而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帮助公司在上市后得到更多的关注度和关注度,进而获得更多潜在客户资源并最终实现盈利目标。 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效果还是不错滴! 三、战略配售 相对于以往只允许基金等机构参与的定增业务来看,现在的战略投资更加贴近于国际上的惯例:它不仅可以为投资机构带来高额回报,而且还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善经营管理效率,可谓是一举多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