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怎么贷款?
为体现军队对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优待,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在住房、医疗、财产保全、意外伤亡保险以及退役安置等方面给予优待,实行军衔工资制和颁发服役金制度,并对义务兵家属实行优待金制度。
优待金标准,采取以义务兵供给制工资为基数,按当地农民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发,一般不超过当地农民年纯收入的30-40%。优待金由城镇退役士兵和农村义务兵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发给,实行义务兵优待金制度。应征入伍的公民在入伍前应当与开发银行签订《大学生入伍还款付息协议》(附28)。开发银行按照还款协议办理还款,剩余应还本息由中央财政代为拨付。
由部队发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以及与入伍学生签订的还款协议,应在士兵退役后60日内,或者自收到学生《应征入伍通知书》和《大学生入伍还款付息协议》之日起,为其办理助学贷款代偿补偿,并将情况报送开发银行总行和政府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