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多久?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按学制发放。一个学制只能申请一次,签订一次借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发放期按学制加13年确定,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含13年宽限期)。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后有2年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可以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按合同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提前还贷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任何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生效后,经办银行和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第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直接发放到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将生活费发放到借款学生在经办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从第二学年开始,在上一年度10月1日后,学生可在高校出具年度贷款证明后申请一笔学费和住宿费贷款,由经办银行和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每年12月31日前,将资金转入借款学生高校银行账户。贷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还款,经办银行将依据合同约定在新闻媒体和强制信息公布平台公布违约学生信息。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也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