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拒绝原因?

李海滟李海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的,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加收利息;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经办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并可向担保人追回贷款。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人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系指以有价证券质押或保证、财产抵押方式作担保,同时由售房单位(或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向城市有购买国有住房(含购买集资、拆迁、超标等房改住房,下同)和参加集资建房(以下简称购、建房)能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个人发放的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须是经市房委字[1999]13号文件确认的可进入市场销售的住房。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