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申请贷款?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的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按规定要求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经营项目计划书和个人收入证明(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或承包协议、税务登记证等,有固定工作单位的,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3、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或《军人复员证》或《高校毕业证》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初审,签署受理意见,将申请材料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以及小额贷款担保机构。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和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及时向经办银行推荐。
经办银行对社区(行政村)推荐的申请人审核后,确认能否提供贷款及贷款额度。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经办银行与申请人和反担保人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经办银行及时将核准贷款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