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有国企吗?
房地产开发是政府调控的重点,所以国有房地产企业确实存在,但很少。房地产开发商分为两大类: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开发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划拨土地,除了为公共利益使用外,无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