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业票据受什么法律调整?

程寿文程寿文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美国商业票据市场属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范畴,所适用的一些规则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本相似或相同。 与美国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一样,商业票据最初也是在信用基础之上产生的,其最初的形态是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一种由借款人发出的无担保的、请求贷款人付款给第三者的文件。

随着商业的发展和交易的进行,商人发现仅凭一张纸难以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于是逐渐在商业汇票的基础上发展出了以银行为中介,以信用为基础,到期还本付息的商业票据市场。

由于市场交易的需要,商业票据的期限从最初的1年以内,扩展到1~7年不等。同时,为了方便投资者的投资,将原仅以银行或者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商业票据,拓展到了以个人名义发出、以银行或者公司作为当事人的“背对背”(bottom-up)形式的商业票据。

虽然目前投资者对于短期的融资需求已经可以通过国债、抵押支持证券等品种获取,但商业票据由于其天然的优势——利率较低且发行定价灵活,仍在美国金融市场上占有重要的位置。 目前,商业票据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金融机构、政府机构、企业和居民等,其中,金融机构是商业票据的核心参与者并扮演着重要角色。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金融机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例如,按照客户的不同,金融机构可以分为商业性金融机构(commercial bank)和投资性金融机构(investment banking);按照所提供的服务,可以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depository institution)和非存款性金融中心机构(financial central non-banking institutions)等等。一般情况下,我们讨论的金融机构通常指存款性金融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是美国商业票据的主要参与者。根据美国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the Glass-Steagall Act),商业银行可以被划分为两类:储蓄贷款机构(Savings and Loan Institutions)和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s)。尽管这两类银行的分类是基于业务性质划分的,但是,在现实中,大多数银行同时具有这两种属性的部分,即混合型银行(mixed banks)。

无论是储蓄贷款机构还是商业银行,只要是按上述法律规定设立并且获得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担保,则被视为合格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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