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几月份开始?
每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学校收集报送贷款申请材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审核和合同签订,经办银行审核放款4个步骤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每年从8月份左右就开始进行,直到10月中旬左右结束。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入学新生、在校生可以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新生可在新生入学选报后,通过乡镇、街道民政部门(部分省市由民政部门提供贷款资审手续)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材料。
2、家庭所在地要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乡镇民政部门要对家庭困难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向学生出具困难等级认定证明。
3、借款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上签名确认,并承诺提交家庭困难材料真实性,经办人和负责人要签字确认。
4、新生或在校生借款申请人需向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的申请贷款资格,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学生的申请。
5、经资格审查通过,借款学生在学生处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基本信息,高校应当对新申请借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
6、借款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签署助学贷款合同及开具同意书的借款学生。
另外,家长必须携带本人及借款学生身份证和签字。
7、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办银行现场,签署确认同意同意书,经办银行与借款学生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