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贷款是骗局吗?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一大学生欲通过整形贷款12万元整形,在签订贷款合同后被贷款机构隐瞒基本信息,收取高额“罚金”“手续费”。据报道,这位大学生本身想买一台电脑4000元,但在一家电商店试戴了电脑后感到很不舒服,遂决定整形。并在一家美容医疗机构的指导下,通过医疗贷款平台申请了12万元的“整容贷款”。然而在签署贷款合同后,该女大学生却被强制要求支付500元“工本费”“保险费”及15%的贷款利息。“这500元能不能退?”问得人啼笑皆非。
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由于有债务关系存在,商家不得无故向消费者索取财产。本案中的女大学生在未做整形手术的前提下,美容医疗机构及贷款平台强行向该女生索取“工本费”“保险费”,且“贷款利息占贷款总金额15%”,这无异于强行摊派。
不过,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女大学生指出该平台存在“三没有”(没有政府许可、没有经营资质、没有金融产品)后,对方竟回答“你有证据吗?我们这边有合同,你先去法院起诉吧”。美容医疗机构及贷款平台明知自己不具经营性资质仍向前来咨询的客户推荐整形手术、引导客户进行贷款,在客户没有做手术的前提下要求客户支付“保险费”“工本费”“手续费”,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了,还振振有词让维权者“去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应当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美容销售的机构或个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诱惑顾客以“贷款消费”的形式进行整形美容。一旦消费者出现还款困难,“美容机构”会想方设法扣押其物品。这样的贷款协议,本质上是“美容机构”的诈骗行为,而非消费者自愿借下的贷款。
再者,消费者购买的就是“美容服务”,贷款人也就是基于这份服务,用所贷款项支付“服务费”等。然而,当前诸多贷款平台根本没有核实消费者是否购买了消费服务,就与消费者签订贷款合同,该合同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从根源上就属于无效合同,贷款方应予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