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有贷款能担保吗?
如果贷款人不能如期归还全部贷款,银行就会将贷款人剩余的未支付资金强制划走,同时也要求担保人全额承担剩下的还款责任。若该笔贷款是担保人的第一笔担保业务,那么不仅需要对贷款人剩余贷款本息承担还款责任,而且还会在该银行留下了不良记录。
1、如果你有足够的能力可以代偿该笔贷款,并且你知道担保人享有追偿权,那么可以为该笔贷款做担保。
2、如果你不具备代偿的能力,那么不可以为人做担保。如果该贷款的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那么需要担保人代偿,而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以及如何承担担保责任,得看个人的约定以及《担保法》的规定。
3、一般而言,银行发放的贷款都有偿还期限,如果贷款到期后,债务人不偿还贷款,银行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贷款,同时,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会将你所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掉,用来偿还贷款。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
第三十条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四条 从事金融借款、抵押、担保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故意不发放贷款,或者滥收高额手续费;对没有偿还能力的单位或个人故意发放贷款,贷后周转贷款或借用他人名义贷款取得高额利息收入,或放任其贷款到期后不还款,骗取高额利息收入。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如果借款人偿还能力很强,而且有意愿还款,担保人可代其还款,并保留相关证据,此后,担保人要及时通知贷款人,向其追偿,如果不能及时通知,担保人的权利将可能因过期而消失。若贷款人实在无能力归还贷款,担保人只能代偿。之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一般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债务;
另一种是在担保人在全面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担保人履行债务,就等于代替了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如果担保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则不能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