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料丢失怎么办?
1、若借款人已将申请材料交给银行,则建议先找银行进行补料; 2、若是通过担保公司做的抵押贷款,可以找担保公司补打相关材料; 3、如果是在小贷公司或信托公司申请的借款,建议直接找该机构重新提供材料。 在办理贷款申请的时候,一般需要借款人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
2、户口本(夫妻双方)复印件
3、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复印件
4、还款清单原件(银行出具)
5、收入证明(银行出据)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7、公司的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放款凭证 8、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担保单位的账户 9、质押的质押财产权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抵押物的房地产权利凭证及他项权利证书
以上文件虽然只是贷款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但是一旦申请人获得贷款后,这些材料的复印件就会由银行留存,在贷款期间内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如果日后出现贷款被挪用或者是还款时逾期了,银行首先会核查借款人是否具备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如果缺失,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立即补充完整。 如果确实是因为银行的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完整提供所需的贷款申请材料,那么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都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而如果确实是借款人的原因导致的,那么相应的后果就需要借款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