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授权书在哪办理?
一、什么是《股票发行授权书》 《股票发行授权书》是上市企业法人授权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办事机构全权办理企业A股发行的有关手续,并使其具有与法人一样行使权的法律行为。其内容包括授权的权限和范围以及承办期限等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应当至少拥有5名保荐代表人”; “发行规模较大的公司至少应有8名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的配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主办券商不得以委托代理的方式派遣保荐代表人到被委托单位从事具体工作;
(二)每一项目保荐的代表人数应适当集中,不得分散;
(三)对同一公司的融资申报,原则上应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两名以上(含两名)保荐代表人共同担任项目的经办人员。” 为保证股票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为拟上市公司必须指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办理有关申报事项。这些人员和机构必须是能够全面掌握企业情况,具有相应专业素质和能力的,且必须具备一定的数量。
二、怎样书写《股票发行授权书》 根据上述规定,为便于操作,拟上市公司可编写一份《股票发行授权书》,内容涉及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发行授权的范围及期限、发行审核阶段的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其中特别要指出的是在授权范围内要详细写明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及有关安排。如“在申报材料的制作过程中,授权杨XX(联系人)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衔接联系,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材料制作报送工作.”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起草《股票发行授权书》时,一定要预先想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某些问题的解决方案或预案。
三、《股票发行授权书》的效力和办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宜,包括发行新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新股的各项事宜是合法有效的。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办理发行新股事宜则是违法的,因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是法律规定的受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