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息差如何计算?
假设2015年某银行发放了一笔金额N元的贷款,利率为年化4%; 2016年银行收回了这笔贷款,但此时市场利率已经下降至3.5%; 根据基准利率的计算方式,2016年的加权平均有效利率=(1+0.95)^2-1=3.87% 但是,这个数值并不是银行实际应付的利息费用,因为贷款资产在银行整个资产负债表中属于消耗品,在计提利息费用的时候,根据会计准则是要按照当年应计利息费用冲销损失准备金,也就是要相应抵减银行的利润总额,从而少交所得税。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得出的结论并不准确。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是以当年的利息收入减去当年的利息支出,得出当期的利息净收入。然后计算出两个时间节点的平均利息支出,二者相减,便可得到该笔贷款的税前利润。最后将税后利润除以N,即可以得到每元贷款的平均收益。
另外,在计算出平均每元贷款的收益以后,还需要考虑风险的问题。由于不同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是不同的,因此需要针对每一笔贷款单独进行分析。如果单笔贷款违约损失率高于预期,就应该增加贷款的损失准备金,从而减少当年利润总额。